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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家银行“二套房”标准既认房又认贷

新民晚报  2010-07-13 16:25

[摘要]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和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获悉,上海各家银行严格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政策,并未出现松动迹象。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和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获悉,上海各家银行严格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政策,并未出现松动迹象。

同业公会:加强行业自律

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和住建部、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三部委《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下发后,上海各银行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发放第三套房贷的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按照国办文件要求大幅度提高了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各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严格按照三部委的文件来执行,即既认房又认贷。公会负责人表示,上海各银行将加强行业自律,一旦发现有银行突破红线,将报监管部门查实处罚。

工行:严格执行政策

今天上午,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消费信贷业务部总经理王洪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以来,工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和收紧了“二套房”的认定和执行标准,从未在相关政策上有过松动。

据王洪海介绍,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来,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一贯予以严格执行。目前,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三套及以上房贷的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2倍。在三部委下发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后,工行立即调整了房贷次数的认定方式,即严格按照“认房又认贷、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坚决执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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