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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追缴骗购经适房者差价款

中国新闻网   2011-07-07 12:57

[摘要] 记者7日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该市要求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在7日12时前上报详细楼盘信息,并将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严格认定,凡发现骗购经适房的行为,将追缴其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

记者7日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该市要求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在7日12时前上报详细楼盘信息,并将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严格认定,凡发现骗购经适房的行为,将追缴其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

今年,西安将开工建设2万套经济适用房,以满足更多市民住房需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销售时明码标价,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按照西安市对经适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西安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以市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建筑实施单位不得将经适房销售给未经购买资格审核的家庭。

但目前西安经适房销售管理环节还存在问题,个别楼盘操作不够规范,某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也变成了认购群体,有的开发企业把经济适用房私自留给了内部职工、亲朋好友等,一些企业要求一次性付款,不受理贷款购房和住房公积金购房,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保证经济适用房分配的公平公正,西安市房管局表示,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适房的个人,由经适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补交经适房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西安市房管局要求经济适用房各开发企业要在7月7日12时前上报详细的楼盘信息,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市民可随时查询。市民遇有经适房疑问或遇到相关问题可进行咨询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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