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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钱能否用来看病 部分省市尝试重病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救急

中国新闻网  2013-11-15 07:42

[摘要] 近期,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出现吃紧的现象。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近期,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出现吃紧的现象。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基本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离休或退休,因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且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租赁自住房等。

但一些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真的能提取吗?怎么提取?能提取多少?日前,本报记者在多地进行了调查。

是否有法可依?

不久前,青海省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职工因患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职工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此做法并非是青海省的创新。几年前,四川省宜宾市、湖南省湘潭市也开展了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办了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有三条政策依据。

一是2005年1月10日发布的《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是2009年出台的《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遭遇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三是2009年7月实施的《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第三条:“中心认可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为何“开了口子”?

事实上,公积金吃紧也只是今年以来的情况。有数据显示,2011—2012年,公积金年结余约有四五千亿元。由于用途受限、提取困难,这笔巨款长期“沉睡”。

近些年,青海一些地方公积金结余较多。截至2012年12月末,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集余额为32.03亿元。如果职工不买房,直到退休前,也无法取出这笔钱。

青海省一些地方困难企业和职工比较多,部分企业职工患上大病后导致家庭贫困。为此,青海省有关负责人提出,公积金有大量结余,缴存者不买房,但治病也急需花钱,公积金可以发挥救济作用,这是惠民的好办法。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科长聂中新说:“公积金只是代为职工管理的本属于职工的钱,当职工遇到大病时,生命权要高于居住权,保命更重要,所以允许大病提取。”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尽管住房公积金的功能设计主要是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但当缴存人及家庭面临重大疾病,造成家庭严重困难时,生存权是位的。因此,将原本用于购房的资金用来治病是合理合情合规的,是一种人性化的做法。”

 

如何“大病提取”?

“5年来清远只有近100宗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救助的例子,提取资金月330万,总体来说不是很理想。”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肖宁认为,住房公积金在解决群众危难急重问题上本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记者在各地采访后发现,因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基本为住院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即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报销部分后的差额。成都市还规定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另外,天津要求,如果职工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在贷款结清前,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宜宾市也要求,因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者,需要无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成都提取的标准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且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在疾病的种类上,天津包含了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癌性病变、主动脉手术等23种疾病类型。宜宾最初对疾病种类的设置与社保一样,后来增设了一条“一次性医疗费用超过2.5万元以上的”。

在使用范围上,天津和湘潭规定必须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病才可提取,而宜宾和成都允许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提取,直系亲属包含本人的父母、子女。

能否推广开来?

近6年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近150名职工提取近270万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病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截至今年9月,成都公积金中心累计为2488名重病职工提取4193万元。

但是,不同于青海省住房公积金有结余,成都在为重病职工解燃眉之急的同时,其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已多年保持高位运行状态,政府不得不在日前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杭州、北京、上海等楼市成交较旺的城市出现公积金吃紧、贷款难的问题。有专家认为,从范围来看,让“住房公积金”为职工“重大疾病”埋单,似乎并不可行。

公积金“资金池”的分散管理,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使得各地“忙闲不均”。有专家建议,应加强公积金计划管理,加强公积金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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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提供社会保障的公积金,近来却越来越成为某些组织和个人的赚钱牟利的工具。公积金套现,成为一个几乎公开的产业。人民网财经记者暗访发现,公积金套现成为了一个地下产业链,中介帮忙造假、伪造资料,然后收提取人中介费。调查发现,取10万元公积金,中介要价4300元。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公积金套现的服务费,一般都在提取金额的10%,更高的甚至达25%。

代取公积金市场无处不在

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天桥马路都能见到印有“取公积金”的小广告,这些小广告的制作简单,只有一个电话号码。而在网上,记者在百度上输入“取公积金”的关键字,页面立即出现上百家中介机构,专门帮忙提取公积金。

“本公司为广大客户办理北京的公积金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北京市公积金提取咨询等咨询服务。我们以客户至上,服务的宗旨,凭着多年的经验,一流的团队精神,为社会各界客户解决燃眉之急。”、“当日办理,3日办完——根据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及时为您办理备案,登记等所需手续。”、“事后付款,无忧服务——成功办理后,收取费用,无任何风险。”

这些中介机构甚至“复制”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页一样的页面,直接公布银行的账号、公司地址等。?在淘宝网上,可以直接搜出公开办理公积金套现业务的店铺有上千家,这些店铺打着“公积金业务咨询”“公积金代理服务”的旗号,号称“全天24服务”“跑腿代办、性命担保、手续正规、安全合法”。

伪造购房资料套现要价4300元好处费

人民网财经记者随机在网上找到一家名为中青国信的中介机构,按照页面上的提示与客服取得联系,记者表示想提取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记者称自己不具备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一名自称和先生的客服表示,不具备条件没关系,他们可以以租赁房屋的名义,帮记者提取公积金。

和先生表示,租房的名义,需要记者承担提取的总额5%的税,以及700元的中介费。记者称5%的税太高,和先生随后表示,走购房的名义,记者只需4%的税加300元的费用。

“但是我现在并没有购房啊?”对于记者的疑问,和先生解释,他们可以帮忙弄一套假的购房的资料。“购房资料能伪造?”和先生进一步解释,房产证、购房合同这些都是真的,只不过把记者的名字加在上面,以夫妻双方购房,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办法操作。

“那岂不是要把我的名字作假到另一个的住户的身上?”和先生神秘地说,这个你就不用管了,只需要按他的要求把自己的资料准备一份,快递给他就行了。随后,和先生表示,如果要取10万的公积金,需要4300元的服务费,并且要先将3000元打到他提供的支付宝上,等事成后再付款。

“万一公积金中心或者单位查出来怎么办?”记者还是不放心他的这种办法,和先生补充到,这种办法万无一失,他们已经操作了很多次了,并且如果住房公积金要查,也是查配偶那边的信息,而在他们的操作下,“配偶”买房的信息是真实的。

最后,和先生表示,为安全期间,整个交易过程双方都不见面,采用快递的形式传送资料。而记者提交了基本资料后,他们三天就能把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材料弄好。

公积金套现案剧增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而最近几年来,套取公积金的案件飙升。

2013年3月,广州越秀区犯罪嫌疑人杨某拿着中介为其伪造好的资料,在某银行提取了住房公积金55000元,并通过郑某向中介人员支付中介费24000元;上海证券报也报道,自2010年起,一犯罪团伙在广州收买银行员工以及出租屋管理中心人员,非法提取公积金。不到两年半,共涉嫌为他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1470宗,总计金额高达6942万余元;而今年5月,成都公积金中心就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骗提行为的专项行动,已查处骗提行为20余起。

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则金华律师表示,住房公积金套现的行为涉嫌违法,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能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还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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