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租房者: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太不合理

中国新闻网  2014-06-22 07:22

[摘要]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大郊亭桥附近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可提取额度指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总和,目前确实只能提取3个月内的缴存额。“其他的余额再多,也只能等到您退休或者买房时再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起实施新政,职工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由每年一次改为每3个月一次。《法制晚报》记者采访发现,以往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时,租房者可在余额范围内按房租总额提取公积金。

改为3个月一次后,租房者只能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等退休或买房时再提取。部分租房者称,单次提取额仅够交1个月房租

新政规定,职工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记者了解到,以前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时,只要账户里余额够,便可提取全年房租总额。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大郊亭桥附近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可提取额度指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总和,目前确实只能提取3个月内的缴存额。“其他的余额再多,也只能等到您退休或者买房时再用。”

“按照新规定,我3个月只能取3000元公积金,才抵1个月的房租。”在方庄附近租房的白领高小姐表示,她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度约为1000元,但房租却为3000元,“我账户里还有好几万呢,却不能提出来补贴房租,太不合理了。”

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租房者,其中有9人表示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够支付房租,白领郭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因工作需要,郭先生在离单位较近的秀水园新租了套1居室,房租3300元/月。

“我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近2000元。”郭先生告诉记者,他工作8年,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0万元,“余额差不多够支付3年房租,现在每次只能取不到6000元。”

记者上午走访发现,团结湖周边普通装修家电齐全的一居室,租金在3200元-4000元/月。同等条件住房,在离市区较远的天通苑、回龙观等区域,租金也在3000元/月左右。

追问既然有余额 为何不补贴房租?

在做客首都之窗谈“2014年便民新举措”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吕志民表示,之所以出台针对租房的提取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造假。

“以前很多公积金提取中介就是通过造假来获得利益,包括税票造假、购房合同造假、房产证造假这些都出现过。后期逐步造假演化成了直接买发票,发票是真的但租房是假的。”吕志民说,出现了这么多造假事件,说明此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

吕志民表示,新规既可以防止弄虚作假的情况,也可以抑制一部分违法提取。

“那些没租房或者租高档房的人,将不能无限度地提取公积金。比如租别墅,十万八万都解决不了。公积金解决的是基本住房问题,主要为那些还没有解决住房问题的、要买房要贷款的人服务,这就是其互助性所在。”吕志民说道。

观点 闲置资金多应扩大使用范围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末,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72.81%,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仅为53.54%,闲余资金庞大。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曾公开表示,对个人而言,公积金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储备存款,限制使用便会影响资金的流动性。

“只要能保证资金来源,就应该尽可能简化甚至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尹中立说。

“公积金原本就是给个人的,因此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甚至用于治病救人,都应该是可以的。”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表示,公积金主要还是得应用于“住房”方面,但其使用面可以加宽。

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明确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上限、下限和缴存比例。自7月1日起,公积金月缴存上限增加410元至4170元,缴存比例则仍为12%。

本月4日,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按照“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位+个人)”这一公式计算,2014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170元,较前一个年度的3760元上调了410元。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公布了公积金缴存下限。按“2014年北京市工资标准1560元×缴存比例12%”计算,每月缴存公积金为职工和单位各187.2元,合计374.4元。

另外,下岗、内退等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共计262.08元。同时,通知还规定了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比例为12%,与2013年持平。如果单位亏损困难并征得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上海官微

掌握沪上最新楼盘动态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