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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头顶60平米花园七年拆不掉 业主称没理由拆除

新闻晨报   2014-07-23 07:22

[摘要] 8年前居民开始投诉,物业先后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浦东新区东方路1881弄东方城市花园小区64号楼楼顶上违章搭建的露台玻璃房始终岿然不动。多年来,楼道居民个个心急如焚,楼顶是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变身私人空间不但违规,而且隐藏了许多安全隐患。

8年前居民开始投诉,物业先后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浦东新区东方路1881弄东方城市花园小区64号楼楼顶上违章搭建的露台玻璃房始终岿然不动。多年来,楼道居民个个心急如焚,楼顶是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变身私人空间不但违规,而且隐藏了许多安全隐患。

无奈之下,小区多个居民致电晨报夏令热线,反映这一多年痼疾,也希望房管、拆违部门尽快介入,早日消除这一隐患。

高层头顶“60平米花园”七年拆不掉

现在64号楼楼顶连物业工作人员也上不去

高层头顶“60平米花园”七年拆不掉

违建玻璃房面积约有60平方米

两年多建成“私人后花园”

根据居民提供的线索,记者日前来到了东方城市花园小区64号楼。大楼为一梯二户,按照最初规划左右两侧都有13个楼层,其中13楼为复合式住房,附带14楼。正对大楼向上望去,楼顶一间由玻璃围建起来的房间格外醒目。

记者乘电梯来到13楼,只见上楼的扶梯和墙壁都已经重新装潢,贴上了金色的壁纸。沿消防楼梯继续往上走,原本通向楼顶的门已经换成铝合金防盗门,并上了锁。“现在楼下的住户都上不了顶楼,连物业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这个防盗门的钥匙。”一个居民说。

记者按1301室门铃,但始终无人应答。

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进入63号楼的楼顶,在此,可以清楚看到左侧1301室顶楼的长方形违建玻璃房。面积约有60平方米,玻璃房种有一些绿色植物。玻璃房的一侧,建有一个小型水池,里面有着大小的石头点缀,一只乌龟在水里优哉游哉。水池旁边,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盆栽。另一边,一个长约6米,宽约1米的长方形花坛紧贴着楼顶的墙面而建,花坛里种满了花花草草。楼顶的水泥地铺满了蓝色地砖,并用红色斜纹的砖块分隔各个区域,设计颇为精巧。

据物业工作人员及64号楼楼组长张阿姨介绍,违建玻璃房从2006年年底开始搭建,2009年收尾,历时两年多。期间,物业公司也曾派人阻止,但拆了盖、盖了拆,规模越搞越大,最终成了现在的模样。

物业5道“整改令”未起作用

物业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物业也为64号楼违章搭建一事伤透了脑筋,他从文件柜内拿出一小堆文件摆在记者面前,“这些都是有关64号楼这个玻璃房的相关资料。”

文件显示,在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3年,物业公司先后给1301室业主下发过5次违建“整改通知书”,每次通知书均由业主签收。张先生说,“最近一次送整改通知书是在去年,当时也是户主签收的,虽然对方签收时挺配合的,但后面就没了下文。”

记者还看到了该楼内居民的联名请愿委托书,在2009年时,居民曾想通过起诉的方式来拆除违建玻璃房。

“居民的投诉一直都有,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包括居委会也介入做过业主的工作,但没有任何效果。有改进的是,对方事后将拆除的避雷设备补装了回来。”张先生说,楼顶属于公共场所,不允许私人搭建,如开了先例,会有更多业主跟风,既不便于物业管理,也存在安全隐患。但物业没有执法权,他们对此也很无奈。目前该建章建筑的情况已上报相关房管部门。

昨天,记者联系到浦东新区拆违室,工作人员在听完记者反映后,联系了该小区所属的南码头街道城管部门进行核实。城管部门一名杨姓负责人称,该小区64号楼楼顶的玻璃房确实是违章建筑,前后交涉了几年,目前也已再次立案,会尽快处理解决。

[交锋]

其他居民:公共区域被占,安全隐患不少

说起64号楼楼顶的违建玻璃房,居民们一肚子怨气,投诉也从未间断,但收效为零。

64号楼楼组长张阿姨说:“这样将公共区域占为己有是不合法的。当时在搭建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建筑垃圾,而且把卡车运来的土搬到楼顶,加重了整栋楼的承重能力,很不安全。楼下的1201室业主经常反映她的房子出现渗漏、墙壁开裂、因房子变形造成窗门卡住等情况。此外,业主违章搭建时还曾把楼顶的避雷设备给拆掉了。为此,整栋楼的业主曾经集体签字,要求拆除违章建筑,但1301室业主始终没有动静。

64号楼居民何先生称,楼顶公共空间还承担“安全疏散”的功能,但现在这样被人私自封闭占用,万一楼内出现火灾或其他危急情况,高层的居民根本无处可逃。

楼内的保洁阿姨介绍,每周她们在打扫的过程中会不定时的到楼顶检查,看有没有不安全因素,但这边的顶楼被占用后已无法正常检查。就算是要对64号楼外立面进行清洗也遇到困难,原因是因为玻璃房的位置,使得这一侧的高空作业根本无法找到合适位置固定绳索。

违建业主:此举是绿化楼顶,没理由拆除

记者联系到1301室业主朱先生。“玻璃房是从2006年开始搭建的,当时并不知道属于违章建筑。”业主朱先生说,当时由于出现漏雨的情况,最初的用意是为了补漏。

会不会主动拆除玻璃房?朱先生认为,他搭建的玻璃房起到了绿化楼顶的作用,没有理由拆除。他表示,楼下也有住户占据公用走道安装了防盗门,这也是一种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整个小区都有违章建筑,为什么单单要我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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