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三宗罪,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前,张新被传名下有房产20多套,价值数以亿元计,多系杭城房产商上供,被网友称为杭州“房叔”。不过,法院在宣判中并未提及张新名下到底有多少套房产。
昨日,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三宗罪,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前,张新被传名下有房产20多套,价值数以亿元计,多系杭城房产商上供,被网友称为杭州“房叔”。不过,法院在宣判中并未提及张新名下到底有多少套房产。
同案宣判的还有被告人董一麟,董一麟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新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和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心负责人期间,在丁桥兰苑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损失8900余万元,并给政府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张新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受现金、轿车、房产、土地开发权及低价购房等形式,先后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1.24亿余元,并为请托人在项目开发、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
张新在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期间,伙同被告人董一麟采用骗购市政府用于拆迁安置的商铺归个人所有的方式,侵吞公共财产合计人民币1050余万元;此外,张新利用职务便利,单独侵吞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公款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张新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房多”何其多
●陕西“房姐”
去年9月29日,“房姐”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曾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多个户口,并在京拥有41套房产,但庭审中并未涉及。
●郑州“房妹”
2011年3月,一名记者实名爆料90后“房妹”在郑州有11套经适房,其父为郑州市房管局局长。随后,“房妹”翟家慧之父翟振锋被刑事拘留。
●广东“房爷”
陆丰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赵海滨被曝“持假身份证经商”,同时拥192套房产,被网友戏称为“房爷”。随后,赵海滨被“双开”。
张新涉嫌三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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