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政策,从7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无需再向税务部门提交赠与公证材料。在上海,办房产无偿赠与免征营业税手续,一套300万元的房产可节省公证费2.54万元。
房产赠与流程
以下是赠与的两种情况: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
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 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 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1、受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 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7月1日后新政已取消)
4、办理房屋 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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