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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下如何规避买房风险 独家解析楼市七大纠纷

——贷款买房卖房维权攻略

房天下  作者:李宗洲  2011-03-15 19:22

[摘要] 一段时间里,因签订合同而无法获得贷款、因纳税年限不达标而无法购房、因已有房产而无法新购住房等房产纠纷事件居高不下。恰逢3.15将至,购房作为一宗大额消费,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一部分,在变局之下,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新政下如果规避买房风险?购房者该如何有选择性的置业。

售楼员胡乱吹嘘该负责吗?

4、买房这方面,如果合同和售楼员所说的相差甚远,售楼员应该负责任吗?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张黔林】 首先从售楼员的身份去讲的话,他是开发商的一个员工,他代表的是一个开发商,包括在售楼介绍上,他是一个职务行为。就好象我们超市里面的营业员一样,他代表的是超市。如果确确实实合同跟售楼员讲的不一样,这个时候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起诉的话起诉谁?只能起诉开发商。因为是开发商的楼盘跟实际有出入,甚至有欺骗在里面。应该开发商承担责任。你找开发商他们实力雄厚,找个人他们有没有能力赔钱还是一个未知数,所以碰到这种案件肯定是开发商作为被告。

5、定金已付,但是因房价继续上涨,甲方有意毁约。个问题,买房者不想让对方违约,坚持要买房子,法院会支持诉讼请求吗?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张黔林】 定金已付的情况,通常是双方签订了一个定金合同,当然现在很多中介在操作的时候它也在支付定金的时候直接签买卖协议,这也是最近一两年出现的新的东西。怕双方产生一些分歧,但是通常法院在认定的时候,它不会看这个协议的名字叫买卖协议还是定金协议,它是看你主要的内容是否齐备,还有你是否已经付了首付,这就可以认同这个协议是一个买卖合同,而不仅仅是一个预约合同。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合同的性质是买卖合同。

第二,如果已经支付首付了,这就意味着这个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了,而不仅仅付定金,如果他签的合同,不管定金合同还是买卖协议,只要它的内容符合买卖合同基本要求,而且它已经支付了相应的首付款了,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它买卖合同已经在履行了,这个时候法律上规定你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是法院考虑这种因素更多一些,考虑到买方要不要贷款,银行的贷款可能会出现问题,还有卖方银行的贷款很没有撤销,法院判继续履行也是有障碍的。如果这些因素都不考虑,因为各个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有一些区别,个问题我认为是有可能的,但是是有条件的,如果光支付了定金,没有付首付,或者没有签订一个类似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文本,这个法院是不支持他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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