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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外来非京籍青年租房住 平均月租金1993.4元

中国新闻网  作者:林艳  2014-03-06 07:21

[摘要] 北京青年人才过半租房居住,拥有自己住房和与父母亲戚同住的各占约四分之一。团市委、市政协社法委青少年工作小组联合开展的《北京青年人才住房状况调研报告》近日发布,调查显示,租房成为青年解决住房需求的最主要途径,其中民企职工住房条件最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收入低还“要面子”导致租房压力大。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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